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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首例袭警案
2021-04-22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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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4-22

2021年3月1日起,刑法修正案(十一)正式实施,袭警罪单列为新罪名。然而仍有人以身试法,挑战法律尊严。近日,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为有效打击暴力袭警犯罪,依法批捕首例袭警案犯罪嫌疑人,保障了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,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权威。


2021年3月22日晚,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南关派出所接110指令,有人醉酒后躺在路边的草丛中。民警接警后前往现场进行救助,在将犯罪嫌疑人史某送上车的时候,史某无故对民警实施殴打,后民警在史某入住的宾馆附近收集身份信息时,史某再次无故对民警进行辱骂殴打,造成民警受伤。

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,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、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责任。袭警罪入刑就是为了维护民警执法秩序、保护执法民警人身安全。每一个公民都要尊法、学法、守法,任何辱警、袭警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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